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孕育中国美的课堂******
外形仿如巨龙的国家雪车雪橇中心“雪游龙” 资料图片
中国哲学文化海报系列之天地人和 胡书灵/资料图片
天津独乐寺观音阁手作构造 施晴/资料图片
止水 高与浓/资料图片
高架桥下模块化立体停车场设计 杜鹤蒞/资料图片
2016年G20杭州峰会会标设计 资料图片
【学人谈】
美术教育以美学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为基础,其主要目的是延续和发展美术知识与技巧,满足公众精神和文化的需要。艺术设计是兼顾了美术和设计的实用艺术,在设计学中,艺术设计教育是融审美趣味、功能原理、科学技术以及创新能力培养于一身的知识体系。艺术设计教育培养的是各行各业服务于国家战略、经济发展、百姓生活的实用型设计人才,作为美育的延展,它的成果不仅反映了教育的质量,也能够反映出社会经济、人民生活和科技文化的发展水平。因此,高校对于艺术设计人才的培养不容忽视。
在高校艺术设计课堂上,优秀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应扎根于以文化创造美,以道德培育美,以社会创新推动美,让艺术设计的高等教育助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以文为美,厚植文化教育
选择艺术设计专业的高考生源一般都具有较扎实的美术基础,艺术设计类高校也会更加注重美术技能的训练和设计能力的培养。但技术终究只是表达美的手段,文化才是创造美的核心。高校的艺术设计教育要引导学生领悟中华文化内涵,把握时代特征,学会将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进行视觉化、形象化呈现。
鲁迅美术学院教师在一年级的“设计创意思维”课堂上对于中国历史和中国哲学进行重点讲授,以丰富的设计案例引导学生了解如何用设计语言讲好中国故事,展现中国形象。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视觉形象设计、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国家馆设计、2016年G20杭州峰会会标设计、2022年北京冬奥会形象及景观设计等,这些案例运用“中国印”“斗冠”“中国桥”“大熊猫”“中国龙”等符号或元素,为我们在课堂上启发学生领悟中国设计的文化内涵提供了示范。
在教学和创作中,教师的作品也可以为学生提供启发。如笔者的设计作品《中国哲学文化海报系列之天地人和》,体现了一种运用抽象语言表达中国传统哲学观念的方式:“天地人和”即天时、地利、人和,圆形代表“天圆”,多组方型线框代表“地域之方”,三角图形则象征向内聚合的人气,对称构图和沉稳的红色均传递出中华传统美学的深厚底蕴。
以德育美,培养责任担当
青年学子要涵养正气之德,要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当下,各行各业不仅要延续“中国制造”优势,还要奋力向中国创造、中国质量、中国品牌转变。在艺术设计课堂上,我们通过“品牌设计”的教学实践,带领学生参与民族品牌的设计合作。例如在“海娃渔获”餐饮企业VI设计中,方案采用正负形的形式,标识形象如“龙行踏绛气”,既表现了产业属性,也寓意了品牌的地位;包装设计采用黑金配色,体现出系列产品的高雅格调。通过这类实践活动,学生们真正懂得了如何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国际化视觉语言相结合,并且在设计实践中体会到与民族品牌共同成长的获得感与成就感。
作为未来的设计师,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是美育的受益者,也是美育的传播者。优秀的艺术设计人才要以美启智,以德育美,要有扎实钻研和精益求精的精神,不能一味地彰显个性而哗众取宠。对于艺术设计教育而言,传承工匠精神是重要的德育途径,为此我们在课堂上引入“中国大师”系列故事,用先贤的思想和品格启发学生。如在“建筑构造”课程中,向学生们讲述建筑大家梁思成的学术思想和人生追求,引导学生在作品中深入挖掘中华民族精神和地域特色。在课后作业《天津独乐寺观音阁手作构造》中,学生完成了对优秀中国古典建筑的深入分析和再造,通过学习、理解和搭建,深刻领悟中国古典建筑所蕴含的工匠精神,用自己的双手再现中国建筑之美。
以创新推动美,助力社会发展
创新思维是艺术设计的源头活水。在艺术设计领域内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在具备扎实的文化和技术基础上,通过与人与社会的衔接而得以真正实现的。在指导毕业设计的课堂上,我们鼓励学生关注社会热点、思考社会现象,为解决社会发展问题提供助力,强调设计选题体现社会价值,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建筑设计作品《止水》,便是基于对隐匿性抑郁症患者康复空间的关注,提出城市康健中心的创新设计。水天之间,建筑与自然环境融合共生,营造出一方令人内心宁静的休憩场所。又如设计作品《高架桥下模块化立体停车场设计》,在对城市道路空间的再利用进行深入思考后,设计者提出对高架桥下的闲置空间加以改造,这一设计可以充分提升城市道路空间的利用率,为城市的发展规划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以设计解决问题、以设计助推发展,我们在课堂上引导学生持续关注艺术设计与人、与社会、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文化创造美,以道德培育美,以社会创新推动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做出百姓喜闻乐见的产品和设计。而这,也是激发艺术设计人才前瞻力、创造力的根本。
(作者:胡书灵,系鲁迅美术学院副教授;杜鹤蒞,系鲁迅美术学院讲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