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和鹿钟麟等在北京会见******
中新社北京1961年10月13日电(记者/徐曰琮)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的四位老人——熊秉坤、温楚珩、李白贞、邱文彬和鹿钟麟,今天上午在北京和溥仪会见。
会见的地点在政协礼堂的第四会议室。
上午11时,溥仪走进会议室,首先与鹿钟麟紧紧地握手,鹿钟麟一见溥仪,第一句话就是“奇遇,奇遇!”溥仪对他说“今天你看到的,不是从前的溥仪,而是新生的溥仪啊!”
这个曾经三度做皇帝的溥仪,1924年被当时身为西北军将领的鹿钟麟从北京故宫里赶出来。事隔37年,这两个曾经的敌对者,今日又在北京见了面,怪不得鹿钟麟要连连说“奇遇”。
会见的空气,显得十分轻松愉快。他们谈笑风生,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溥仪紧紧地抱着鹿钟麟和武昌起义打第一枪的熊秉坤一起照了相。溥仪以自豪的口吻说:“现在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公民了。”
鹿钟麟笑着问溥仪:“你还记得吗?当时我把你押出王宫送到‘醇亲王府’,临下车时我问你,你愿意做老百姓呢,还是做皇帝?”
溥仪说:“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说要做老百姓,可是,老实说,那时心里想的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说得大家都笑了。
溥仪说到1924年被逐出宫和1945年被苏军俘获后送回中国时的心情。他说,同样是害怕,心情却不同。1924年被押解出宫时虽然他吓得不得了,但是还想到能够保全性命。二次大战后被苏军送回中国,他想到共产党手里是必死无疑了。谁知经过将近10年的改造,不但没有死,反而得到了新生。他说:“我真正是亲身体会到毛主席的伟大!”
50年是一个不短的历程,老人们又经历了多少坎坷。武昌首义的四位老人今天还是和溥仪第一次正式会见。熊秉坤当时是第八镇工程营的一个班长,是武昌起义打第一枪的人。温楚珩在当年和詹大悲等几个人带了两连兵一起光复了汉口。邱文彬率领炮队在汉阳龟山开炮,一炮炸翻了湖广总督瑞澄的签押房,吓得瑞澄从后院墙挖个洞逃走了。李白贞则是一个艺术家,开了个照相馆做掩护工作,革命军的印信就是他手刻的,现在陈列在革命博物馆里。
老人们娓娓地谈到辛亥革命时的斗争情况,又谈到辛亥革命后生活的遭遇,对今年隆重纪念辛亥革命50周年似有无限感慨。他们都热烈地祝贺溥仪的新生。
熊秉坤对溥仪说:“今天你已改造成为新人,我们都很高兴。在我们祖国大家庭里,各族同胞都是平等的。我大你20岁,你还年轻,希望你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多做一些事,我也要争取多做事。”
溥仪说:“我虽然已经55岁了,但正像一个初生婴儿,还要发育长大。”
溥仪今天穿了一套天蓝色新的哔叽中山装,胸前别着一颗毛主席像和一颗辛亥革命50周年纪念章。
午餐时,大家一起碰了杯。过去,武昌首义的老人们是捏着枪杆子的;鹿钟麟进宫逐溥仪时手里还捏着一颗空心炸弹。今天,大家端起了注满祖国美味葡萄酒的高脚杯,在祖国的大家庭里干了温暖幸福的一杯。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